關于開展消防安全風險隱患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

( 來源: 發(fā)布者: 發(fā)布日期:2022年10月23日 )

校屬各單位:

根據(jù)10月20日鄭東新區(qū)消防大隊疫情期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會議精神,結合上級工作要求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經研究決定在全校范圍內開展消防安全風險隱患專項整治工作,現(xiàn)將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精神,牢固樹立安全發(fā)展理念,切實強化風險意識、責任意識、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結合校園疫情防控閉環(huán)管理,開展全面、系統(tǒng)、徹底的消防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堅決消除各類安全風險隱患,確保學校持續(xù)安全穩(wěn)定。

二、整治重點

(一)宿舍消防安全隱患

違規(guī)亂拉亂接電線、插排,線路靠近易燃或可燃物;違規(guī)使用“熱得快”“吹風機”“電熱鍋”等大功率用電器;違規(guī)在樓道、配電間、弱電間堆放物品,或堵塞、占用消防通道等;違法私拉亂接電線給電動車充電等。(責任單位:各學院、后勤服務中心、保衛(wèi)處)

(二)建筑消防安全隱患

違規(guī)設置隔斷,導致防火分區(qū)發(fā)生改變,安全疏散條件不足;違規(guī)使用易燃可燃夾芯彩鋼板搭建洗衣房、倉庫、辦公室等附屬用房;建筑消防設施存在被違規(guī)拆除、遮擋,不能有效使用;未按照規(guī)定配備消防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及滅火器材等;違規(guī)在樓道、配電間、弱電間堆放雜物、住人,或堵塞、占用消防通道等。(責任單位:校屬各單位)

(三)安全管理隱患

因疫情管控鎖閉、封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責任單位:校屬各單位)

(四)實驗室消防安全隱患

未按規(guī)定存放、管理易燃易爆實驗物品;實驗室未配備相關消防安全器材;實驗中違反操作規(guī)程,導致電氣設備或線路超負荷等。(責任單位:實驗管理中心)

(五)餐廳消防安全隱患

餐廳燃料儲存及使用不規(guī)范、油煙管道清洗不及時,集聚大量易燃可燃油污。(責任單位:后勤服務中心)

(六)各經營性場所消防安全隱患

私拉亂接電氣線路、違規(guī)使用大功率用電設備;違規(guī)使用明火、瓶裝液化石油氣等氣體燃料,燃氣管線敷設不規(guī)范,未及時對廚房灶具、排油煙罩設施、排油煙管道進行清洗,公共排油煙管道未定期檢查或未采取防火措施等問題。(責任單位:科技產業(yè)管理辦公室、后勤服務中心、花園校區(qū)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保衛(wèi)處)

(七)各施工作業(yè)場所消防安全隱患

重點整治各施工作業(yè)單位未建立完善施工作業(yè)審批管理相關規(guī)定,未落實施工作業(yè)審批、安全公告、現(xiàn)場監(jiān)護、防火隔離、作業(yè)結束巡檢等制度措施,以及違規(guī)施工裝修、違章進行電氣焊或切割作業(yè)等問題。(責任單位:基建處、校屬各相關單位)

三、時間安排

本次消防安全風險隱患專項整治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自查自改(即日起-10月26日)。校屬各單位立即組織開展本單位消防安全風險隱患自查自糾,同時明確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細化分工、壓實責任、扎實摸排、認真自糾,全面梳理排查情況,按照整改難易程度以及危害后果,分類制定整改計劃和措施,逐一整改,并形成自查自糾工作報告于10月27日報校防火委員會辦公室。(聯(lián)系人:弓永衛(wèi),69310111;李良琨,電話:65790017;榮文龍,電話:69310078,電子郵箱:bwc@ncwu.edu.cn)。

(二)督導整改(10月27日-10月28日)。學校防火委員會辦公室組織相關職能部門成立專項工作督導組,對校屬各單位相關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專項督導檢查。

(三)總結提高(10月29日-10月31日)。堅持問題導向,全面分析總結專項整治工作成效,有效管控各類風險,有力消除各類隱患,迎接上級入校實地督導檢查。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校屬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疫情防控期間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責任、強化督導,落實措施,確保工作成效。

(二)強化主體責任。校屬各單位要從嚴履行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對本單位轄區(qū)風險隱患開展全面排查整治,按照“誰排查、誰簽字、誰負責”的要求建立排查整治工作臺賬,落實責任人和整治時限,及時有效消除風險隱患。

(三)強化信息報送。對不能立即整改的隱患,要立即采取臨時管控措施,確保不發(fā)生問題,并形成專題報告報學校研究解決。

(四)強化責任追究。對工作中履職不到位,配合學校整改不到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甚至造成火險或火災事故的,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防火安全委員會

2022年10月23日

更新日期: 2022-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