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的職稱答辯工作于9月29日中午1:00開始,請參加答辯的人員提前一小時到達參加答辯,個人答辯時間為每人6分鐘(含專家提問時間),不參加答辯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參加的人員若需調(diào)課請及時與教務處聯(lián)系,具體答辯順序及時間安排詳見附件。
一、 答辯地點
正高一組: 第三會議室
正高二組: 第二會議室
副高一組: 圖書館南11(招生就業(yè)處會議室)
副高二組: 圖書館北105(圖書館會議室)
副高三組: 第一會議室
副高四組: 第四會議室
非教師系列組:行政樓504
二、答辯順序
正高答辯.doc
副高答辯.doc
人事處
201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