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6年度內聘、直聘副教授、教授工作的通知

( 來源:人事處 發(fā)布者:rsx 發(fā)布日期:2016年12月09日 )

校屬各單位:

根據(jù)《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內聘、直聘副教授、教授暫行辦法》(華水政〔201634號)文件精神和相關工作安排,學校啟動2016年度的內聘、直聘副教授、教授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按照(華水政〔201634號)文件的規(guī)定,2016年度申報教師系列副教授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通過學校資格審查,并作為學院有效人數(shù)參加2016年度職稱推薦而沒有取得副教授專業(yè)技術職務的申報人員,可申請內聘副教授崗位。2016年度教授崗位不進行內聘。

凡在教學科研領域有特殊業(yè)績的教學一線人員,在完成額定教學工作量(特別是本科教學工作量)并且在教學質量評價優(yōu)秀的基礎上,可突破任職資歷和任職年限,申請直聘副教授、教授崗位。

符合文件規(guī)定條件的教師自愿申報。

二、指標分配

各學院推薦到學校的內聘副教授人選總數(shù)36人,聘任崗位指標數(shù)待定。各學院推薦人數(shù)根據(jù)2016年度副高級職稱評審有效申報人數(shù)、評審通過人數(shù),及學校確定的崗位聘任比例進行核算,分配詳情見附件。

學校直聘副教授、教授崗位無指標限制。

各教學單位推薦內聘副教授人選時,依據(jù)本單位2016年度的職稱推薦實施辦法推薦排序。

內聘、直聘教授、副教授申報人員的材料,上報學校前在各單位公示時間不少于3天。

三、時間安排

129-1219日:各學院根據(jù)內聘推薦人數(shù)組織推薦并公示,推薦排序結果于1220日前報送學校人事處職稱科。直聘副教授、教授崗位沒有指標限制,符合條件人員經(jīng)學院推薦、公示,推薦結果一并報送(同時報送符合直聘條件的成果原件及復印件6份)。

1221日之后:學校資格審查、組織評審、結果公示、校黨委會研究、發(fā)文聘任。

四、報送材料

申報內聘副教授崗位人員:評審簡表一式30份,職稱申報時的支撐材料原件1袋。

資格審查通過的申報直聘副教授、教授崗位人員:符合直聘條件的成果原件及復印件30份。

材料報送人事處職稱科,每位申報者交300元的評審費。報送時間另行通知。

聯(lián)系人:趙娟  吳付敏

電話:69127259、69127230

 

                                       人事處

                              2016129

 

 

          附件:2016年度學校內聘副教授推薦人數(shù)分配表.docx

 

更新日期: 2016-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