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為幫助我校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yè),激勵他們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并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得到全面發(fā)展。根據(jù)《河南省教育廳關于2013年高校國家獎助學金評審發(fā)放工作安排意見》(教資助[2013]750號)文件要求,現(xiàn)將我校2013—2014學年“國家助學金”評定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助對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茖W生中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2009級建筑學、2010、2011、2012、2013級)。
二、名額分配
省分配我校2013—2014學年度“國家助學金”名額6622名,預算金額 1986.6萬元。根據(jù)“國家助學金”適當向農、林、水、地、礦、油等國家需要的特殊學科專業(yè)傾斜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各學院名額分配如下:
學院 |
資環(huán) |
水利 |
土木 |
建筑 |
機
械 |
電力 |
環(huán)
工 |
管經(jīng) |
信息 |
外語 |
數(shù)學 |
法學 |
軟件 |
國教 |
嵩山 |
洛外 |
水校 |
合計 |
人數(shù) |
396 |
747 |
658 |
357 |
516 |
674 |
354 |
493 |
324 |
129 |
179 |
166 |
263 |
397 |
238 |
305 |
426 |
6622 |
三、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無受校紀處分或治安、刑事處罰的記錄;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yōu)良;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4、家庭經(jīng)濟困難,生活儉樸,不鋪張浪費;
5、自愿參加學?;驅W院安排的義務勞動;
6、一年級學生主要考慮其家庭經(jīng)濟狀況和入校后的表現(xiàn),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學生在學年的學習成績各門課程均達到合格以上;
7、符合學校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認定標準中特殊困難檔、比較困難檔或一般困難檔。
四、評審辦法、要求及上報時間
1、對認定標準中比較困難檔、一般困難檔的學生,采用學生家庭經(jīng)濟困難程度、學習積分、素質積分三方面因素分別賦予不同權重,疊加后得到國家助學金測評分值的辦法。即:
國家助學金測評分值(Z)=家庭經(jīng)濟困難程度測評分值(M)×40%+學習積分(X)×40%+素質積分(S)×20%。
一年級新生主要依據(jù)家庭經(jīng)濟困難程度測評分值(M)、高考成績及在校表現(xiàn)評定。
2、各學院要根據(jù)學校下達的指標等額評定,按照測評分值(Z)由高到低確定初評名單,
3、各學院要成立“國家助學金”評定小組。分管學生工作的領導為組長,輔導員、班主任、教師代表和學生代表為成員。嚴格根據(jù)《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要求進行評定。
4、學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學生所在班級民主評議,班委提出班級意見,輔導員審核簽署意見,并報學院學生工作領導小組核實推薦。
5、各學院在國家助學金的申請、推薦、評審、公示、發(fā)放等過程中,要事實求是,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并實行公示制度,各學院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杜絕一切弄虛作假或其它違紀行為。
6、本學期轉專業(yè)的學生應回原來學院參加“國家助學金”的評定。
7、2013年10月11日18:00前,各學院將公示后無異議的獲資助學生信息錄入《河南省高校學生資助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中,并上傳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10月12—16日,各學院推薦學生名單在全校范圍內公示。10月17日數(shù)據(jù)上報省資助管理中心。
8、在學院或在全校范圍內公示不滿5個工作日,均取消推薦資格。
9、各學院要認真填寫《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國家獎助學金評審總結報告》,不得敷衍了事。并于2013年10月22日將《國家助學金申請審批表》(用A4紙雙面打印一式一份)和《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國家獎助學金評審總結報告》等評審材料報送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10、《國家助學金申請審批表》、《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國家獎助學金評審總結報告》從學生處主頁資料下載區(qū)下載。
五、填表要求
1、申請審批表的內容必須填寫完整,真實有效,蓋章齊全,不得漏項,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不得隨意涂改。
2、申請理由一欄中,要寫明家庭困難的理由及申請的原因,不要再另附紙張。
3、申請審批表中學生填寫部分不允許手寫填表,表格打印出來后簽字蓋章。
4.申請審批表中凡需手寫之處,請逐份分別填寫,不得使用復印件或以手簽章代替。
5. 請認真閱讀《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國家獎助學金填表要求》,并按要求填寫申報。
六、咨詢、投訴電話
學生資助中心李老師、賈老師 0371—65790594
范老師 0371—69127225
學生工作處
201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