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我校2013—2014學年“國家助學金”評定的通知

( 來源:xueshengchu 發(fā)布者:xsc 發(fā)布日期:2013年09月26日 )

各學院:

    為幫助我校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yè),激勵他們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并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得到全面發(fā)展。根據(jù)《河南省教育廳關于2013年高校國家獎助學金評審發(fā)放工作安排意見》(教資助[2013]750號)文件要求,現(xiàn)將我校2013—2014學年“國家助學金”評定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助對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茖W生中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2009級建筑學、2010、2011、2012、2013級)。

    二、名額分配

    省分配我校2013—2014學年度“國家助學金”名額6622名,預算金額 1986.6萬元。根據(jù)“國家助學金”適當向農、林、水、地、礦、油等國家需要的特殊學科專業(yè)傾斜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各學院名額分配如下:

 

學院

資環(huán)

水利

土木

建筑

電力

環(huán)

管經(jīng)

信息

外語

數(shù)學

法學

軟件

國教

嵩山

洛外

水校

合計

人數(shù)

396

747

658

357

516

674

354

493

324

129

179

166

263

397

238

305

426

6622

    三、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無受校紀處分或治安、刑事處罰的記錄;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yōu)良;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4、家庭經(jīng)濟困難,生活儉樸,不鋪張浪費;

      5、自愿參加學?;驅W院安排的義務勞動;

      6、一年級學生主要考慮其家庭經(jīng)濟狀況和入校后的表現(xiàn),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學生在學年的學習成績各門課程均達到合格以上;

      7、符合學校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認定標準中特殊困難檔、比較困難檔或一般困難檔。

    四、評審辦法、要求及上報時間

    1、對認定標準中比較困難檔、一般困難檔的學生,采用學生家庭經(jīng)濟困難程度、學習積分、素質積分三方面因素分別賦予不同權重,疊加后得到國家助學金測評分值的辦法。即:

國家助學金測評分值(Z)=家庭經(jīng)濟困難程度測評分值(M)×40%+學習積分(X)×40%+素質積分(S)×20%。

一年級新生主要依據(jù)家庭經(jīng)濟困難程度測評分值(M)、高考成績及在校表現(xiàn)評定。

    2、各學院要根據(jù)學校下達的指標等額評定,按照測評分值(Z)由高到低確定初評名單,

    3、各學院要成立“國家助學金”評定小組。分管學生工作的領導為組長,輔導員、班主任、教師代表和學生代表為成員。嚴格根據(jù)《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要求進行評定。

    4、學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學生所在班級民主評議,班委提出班級意見,輔導員審核簽署意見,并報學院學生工作領導小組核實推薦。

    5、各學院在國家助學金的申請、推薦、評審、公示、發(fā)放等過程中,要事實求是,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并實行公示制度,各學院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杜絕一切弄虛作假或其它違紀行為。

    6、本學期轉專業(yè)的學生應回原來學院參加“國家助學金”的評定。

    7、2013年10月11日18:00前,各學院將公示后無異議的獲資助學生信息錄入《河南省高校學生資助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中,并上傳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10月12—16日,各學院推薦學生名單在全校范圍內公示。10月17日數(shù)據(jù)上報省資助管理中心。

    8、在學院或在全校范圍內公示不滿5個工作日,均取消推薦資格。

    9、各學院要認真填寫《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國家獎助學金評審總結報告》,不得敷衍了事。并于2013年10月22日將《國家助學金申請審批表》(用A4紙雙面打印一式一份)和《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國家獎助學金評審總結報告》等評審材料報送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10、《國家助學金申請審批表》、《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國家獎助學金評審總結報告》從學生處主頁資料下載區(qū)下載。

    五、填表要求

    1、申請審批表的內容必須填寫完整,真實有效,蓋章齊全,不得漏項,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不得隨意涂改。

    2、申請理由一欄中,要寫明家庭困難的理由及申請的原因,不要再另附紙張。

    3、申請審批表中學生填寫部分不允許手寫填表,表格打印出來后簽字蓋章。

    4.申請審批表中凡需手寫之處,請逐份分別填寫,不得使用復印件或以手簽章代替。

    5. 請認真閱讀《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國家獎助學金填表要求》,并按要求填寫申報。

    六、咨詢、投訴電話

    學生資助中心李老師、賈老師     0371—65790594

                        范老師     0371—69127225

  學生工作處

2013年9月26日

更新日期: 2013-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