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4年學生宿舍調整搬遷工作的通知

( 來源:學生處 發(fā)布者:xsc 發(fā)布日期:2014年06月19日 )

各相關學院、研究生處及有關單位:

    根據學校發(fā)展規(guī)模的要求、學生宿舍資源現(xiàn)狀以及教學、學生管理工作的需要,經研究,2014年暑假前后我校將分批次調整搬遷部分學生宿舍。為保證搬遷工作順利進行,現(xiàn)將需要調整搬遷宿舍的校區(qū)、學院、年級、批次、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項通知如下:

    一、花園校區(qū)宿舍調整及搬遷安排

    基本原則:1號、6號和11號學生宿舍樓1-3層家具設施要全部更換,同時11號學生宿舍樓將調整為女生宿舍,因此,以上3棟學生宿舍樓的學生要在放假前全部搬出(大部分宿舍是畢業(yè)生宿舍,已經騰空);各學院學生相對集中;盡可能少搬遷學生;房屋資源最大限度地合理利用。

    宿舍調整安排:

    1、花園校區(qū)6號宿舍樓現(xiàn)住宿的軟件學院(清華IT)2013級男生,搬遷至3號宿舍樓;2012級女生79人、2013級女生72人,搬遷至10號宿舍樓。該批搬遷由總務后勤處組織,軟件學院配合,6月29日之前完成。

    2、花園校區(qū)1號宿舍樓現(xiàn)住宿的土木學院2012級本科男生558人,土木學院、水利學院2013級專升本男生114人,搬遷至9號宿舍樓。該批搬遷工作由總務后勤處組織,土木學院、水利學院配合,7月4日、5日兩天之內完成。

    3、花園校區(qū)11號學生宿舍樓現(xiàn)住宿的土木學院2011級男生198人,搬遷至9號宿舍樓;軟件學院2011級男生78人,搬遷至3號宿舍樓。該批搬遷由總務后勤處組織,土木學院、軟件學院配合,7月3日、4日兩天內完成。電力學院2011級4個學生宿舍由總務后勤處和電力學院另行安排。

    4、花園校區(qū)6號學生宿舍樓現(xiàn)住宿的非清華IT女生的搬遷:軟件學院11級、13級;水利學院、土木學院13級專升本;國教學院13級搬遷至11號公寓。該批搬遷由總務后勤處組織,軟件學院、水利學院、土木學院、國教教育學院配合,7月5日、6日兩天之內完成。

    5、花園校區(qū)4號學生公寓樓現(xiàn)住宿的2013級全部研究生,搬遷至14號研究生樓。該批搬遷由總務后勤處組織,研究生處配合,7月6日之前完成。

    6、龍子湖校區(qū)現(xiàn)住宿的2012級水利、環(huán)工、軟件學院全部學生,搬到花園校區(qū)。該批搬遷由學生工作處、總務后勤處負責組織,水利、環(huán)工、軟件學院配合,7月5日當天完成(參見四、注意事項)。

    7、龍子湖校區(qū)的2012級電力學院全部學生,搬到花園校區(qū)。該批搬遷由學生工作處、總務后勤處負責組織,電力學院配合,8月23日當天返校,8月24日當天完成搬遷(參見四、注意事項)。

    8、龍子湖校區(qū)的2012級機械學院全部學生,搬到花園校區(qū)(開學前提前2天回校)。該批搬遷由學生工作處、總務后勤處負責組織,機械學院配合,8月29日當天完成(參見四、注意事項)。

    二、龍子湖校區(qū)學生宿舍調整及搬遷安排

    1、龍子湖校區(qū)4號宿舍樓1、2樓現(xiàn)住宿的數(shù)信、法學、國教學院2011級女生,搬遷至本樓3、4、5樓。該批搬遷由學生工作處組織,數(shù)信、法學、國教學院配合,6月20日之前完成。

    2、龍子湖校區(qū)18號、20號宿舍樓住宿的土木學院2013級男生和21號、22號宿舍樓住宿的資環(huán)學院2013級男生,分別搬遷至新建成的14號、15號宿舍樓。該批搬遷由學生工作處負責組織,資環(huán)學院、土木學院配合,8月28日當天完成。

    3、登封校區(qū)的國教學院2012級全部學生,搬遷到龍子湖校區(qū)。該批搬遷由國教學院負責組織,學生工作處配合,6月23日當天完成。

    4、洛外校區(qū)的國教學院2011級全部以及2012級部分學生,搬遷至龍子湖校區(qū)。該批搬遷由國教學院負責組織,學生工作處配合,7月5日當天完成。

    三、工作要求

    1、總務后勤處負責在畢業(yè)生離校后至7月4日之前,做好花園校區(qū)學生宿舍的家具配備、維修和部分房間室內粉刷等工作,做好搬遷回老區(qū)學生的宿舍安排,7月2日前總務后勤處把宿舍分配情況通知搬遷的相關學院,以學院為單位于7月4日上午到花園校區(qū)公寓管理科領取鑰匙。在搬遷完畢之后盡快做好龍子湖校區(qū)騰空的學生宿舍的維修、充水、充電等工作,保證2014級新生正常入住。

    2、保衛(wèi)處負責做好搬遷期間的兩校區(qū)車輛指揮、秩序維護、人身及財物安全工作,并及時處理現(xiàn)場應急事件,確保整體搬遷工作安全有序。

    3、學生工作處負責各批次學生搬遷工作的總協(xié)調,負責搬遷到龍子湖校區(qū)的學生宿舍的安排。

    4、各學院在組織跨校區(qū)搬遷時,院黨委副書記為負責人并親自在龍子湖校區(qū)現(xiàn)場指揮,安排學工辦主任或者分團委書記在花園校區(qū)現(xiàn)場指揮。以班級為單位,人與物品分開搬遷,物品用貨車(物流廂式),每輛貨車由一名學生干部隨車,學生乘公交客車(每趟車須有輔導員老師率領)。各學院負責組織學生有序搬遷,要顧全大局,克服困難,保證秩序,注意安全,突發(fā)情況要及時上報學生工作處。

    四、注意事項

    1、為避免車輛擁堵,7月5日龍子湖校區(qū)學生搬遷時間定于上午7:00點,水利學院開始;10:00以后環(huán)工、軟件學院開始。

    2、車輛停車地點:貨車??魁堊雍^(qū)17、19、21號樓門前和8號樓門前;客車??吭诒遍T附近或者校醫(yī)院樓東側。

    3、原宿舍內的保潔用具(掃帚、拖把、紙簍、灰斗),請學生自行帶到新安排的宿舍。

    4、7月5日完成搬遷任務后,學生即可回鄉(xiāng)度假,請該批搬遷的學院提醒學生注意訂車票時間;8月下旬有搬遷任務的學院,請通知到相關學生按照要求提前返校準備。

    5、各學院負責告知學生愛護公物,損壞公物需照價賠償;注意整理自己的東西,不要遺忘物品;離開時關閉水龍頭和電源開關,將房間打掃干凈,保持房間清潔,將所有垃圾清掃至樓道,不得向樓下拋撒物品。

    五、龍子湖校區(qū)搬遷學生退宿手續(xù)的辦理工作

    1、水利、電力、機械、環(huán)工、軟件5個學院輔導員老師在7月1日到龍子湖校區(qū)6131房間領取驗收單、鑰匙標簽、串鑰匙的繩子。

    2、各學院輔導員老師在7月1日—7月5日帶領學生對龍子湖校區(qū)本院學生宿舍家具(丟失、壞損等情況)進行初步驗收,確定丟失、損壞等情況及責任人。

    3、各學院輔導員老師指導學生干部在7月6日回到龍子湖校區(qū)清掃原房間,把鑰匙以宿舍為單位分樓層按房間順序號串好,鑰匙一定貼好標簽,標明宿舍號,丟失的鑰匙補齊。

    4、鑰匙以學院為單位交到學生處6131房間時,由學生處工作人員協(xié)同輔導員老師以及學生干部對宿舍家具、鑰匙等進行驗收,如果與學院初步驗收有出入時,學生工作處協(xié)同學院確定家具丟失、損毀等情況及責任人,按學校相關規(guī)定處理。

    5、電力、機械學院8月24日、29日的搬遷工作,請以學院為單位于8月23日、28日到花園校區(qū)公寓管理科領取鑰匙,其他事宜請參照上述程序。

    6、花園校區(qū)搬遷學生宿舍的驗收工作參照龍子湖校區(qū)宿舍驗收辦法執(zhí)行。

學生工作處  總務后勤處

   2014年6月19日    

 

更新日期: 2014-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