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嚴肅換屆紀律加強換屆風氣監(jiān)督的通知

( 來源: 發(fā)布者: 發(fā)布日期:2022年05月25日 )

各黨委、黨總支、直屬黨支部,校屬各單位:

為貫徹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嚴肅干部換屆紀律,從嚴從實加強換屆風氣監(jiān)督,營造風清氣正的換屆環(huán)境,保障學校換屆工作順利開展,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共中央紀委機關中央組織部國家監(jiān)察委員會<關于嚴肅換屆紀律加強換屆風氣監(jiān)督>的通知》(中組發(fā)〔2021〕2號)有關精神和要求,結合學校實際,現將有關紀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壓實主體責任

各黨委、黨總支、直屬黨支部、校屬各單位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強化思想認識,堅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預防在先,及時將換屆紀律傳達給每一名黨員、干部?;鶎狱h組織書記或單位負責人要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把嚴肅紀律與日常工作一同謀劃、一同部署、一同落實,敢抓敢管、擔當盡責。要采取理論中心組學習、“三會一課”、警示教育等方式,組織領導班子成員、黨員、干部學習黨的政策法規(guī)和紀律規(guī)定,深入學習貫徹本通知各項要求,廣泛開展談心談話,提醒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帶頭嚴守紀律規(guī)矩,確保換屆工作風清氣正。基層黨組織書記或單位負責人既要做好組織推薦,又要堅決同拉票賄選、跑官要官現象作斗爭,嚴禁為他人拉票。

校黨委班子成員要充分履行“一崗雙責”,對分管、聯(lián)系單位的換屆工作予以高度重視。要采取談心談話、召開會議等方式壓實單位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堅決抵制各種拉票賄選行為,對拉票賄選、跑官要官的人員提出嚴肅批評教育,必要時向校紀委報備。

二、嚴守紀律規(guī)矩,確保風清氣正

各黨委、黨總支、直屬黨支部、校屬各單位要讓干部群眾廣泛知曉、參與監(jiān)督,努力營造風清氣正的換屆氛圍。

1.嚴禁結黨營私。對拉幫結派、上下勾聯(lián)、搞團團伙伙和小圈子的,以人劃線、任人唯親、排斥異己的,培植個人勢力、結成利益集團的,一律給予黨紀政務處分。

2.嚴禁拉票賄選。對通過宴請、安排消費活動,快遞郵寄、電子紅包、網上轉賬等方式贈送禮品禮金,以及打電話、發(fā)信息、當面拜訪、委托他人出面等形式,在民主推薦和選舉中搞拉票、串聯(lián)、助選等非組織活動的,一律排除出人選名單或者取消候選人資格,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黨紀政務處分,賄選的依法處理。

3.嚴禁買官賣官。對以謀取職務、提高職級待遇等為目的賄賂他人的,通過幫助他人謀取職務、提高職級待遇索取、收受賄賂的,一律先停職或者免職,并依規(guī)依紀依法處理。

4.嚴禁跑官要官。對采取拉關系或者要挾等手段謀取職務、提高職級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或者進一步使用,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

5.嚴禁個人說了算。對以個人決定代替黨組織集體研究決定的,授意、暗示、指定提拔調整人選的,一律取消相關任用決定,并嚴肅追究相關領導和有關人員責任。

6.嚴禁說情打招呼。對為他人推薦提名、提拔調整疏通關系的,違規(guī)干預干部選拔任用的,一律作為領導干部違規(guī)插手干預重大事項的情形記錄在案,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

7.嚴禁跑風漏氣。對泄露、擴散換屆人事安排等保密信息的,一律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8.嚴禁弄虛作假。對篡改、偽造干部人事檔案材料的,在換屆考察工作中隱瞞或者歪曲事實真相的,一律予以糾正,并視情節(jié)輕重對相關人員給予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

9.嚴禁干擾換屆。對各種攪擾破壞換屆的,嚴加防范、堅決打擊;以威脅、欺騙、利誘等手段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選舉權的,造謠誹謗、誣告陷害或者打擊報復他人的,一律嚴厲查處,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三、從嚴執(zhí)紀問責,整治不正之風

各黨委、黨總支、直屬黨支部、校屬各單位要把嚴肅換屆紀律作為踐行“兩個維護”的具體體現,堅決防止貫徹落實校黨委換屆部署做選擇、打折扣、搞變通,對發(fā)現的違規(guī)違紀問題要及時上報校紀委。校紀委將聚焦問題,全程跟進,對違反換屆紀律行為“零容忍”,鐵腕執(zhí)紀、嚴肅問責,堅決維護換屆紀律權威。

1.強化全程監(jiān)督。緊盯重點領域關鍵環(huán)節(jié),精準回復黨風廉政意見,進一步暢通“信、訪、電、網”舉報渠道,從嚴從快查處違規(guī)違紀違法問題,對拉票賄選、跑官要官、買官賣官的決不姑息,發(fā)現一起、查處一起,典型案件予以通報曝光。

2.嚴肅執(zhí)紀問責。對領導弱化、履責不到位,造成不良影響和直接后果的,將依規(guī)依紀依法嚴肅追究相關組織和個人的領導責任、直接責任和監(jiān)管責任。各黨委、黨總支、直屬黨支部、校屬各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參與拉票賄選、跑官要官、買官賣官的一律從嚴從重處理。

3.營造良好風氣。嚴格落實《中共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委員會關于嚴肅查處錯告誣告陷害行為及澄清保護的工作辦法》(華水黨〔2022〕3號),對惡意舉報和誣告陷害行為予以嚴肅處理,以強有力的監(jiān)督確保換屆順利開展、風清氣正。

舉報電話:0371-65790233

電子郵箱:jiwei@ncwu.edu.cn

中共華北水利水電大學紀律檢查委員會機關

中共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委員會組織部

河南省監(jiān)委駐華北水利水電大學監(jiān)察專員辦公室

2022年5月11日

更新日期: 2022-05-25